致病原
茲卡病毒(Zika virus)為黃病毒(黃病毒科、黃熱病毒屬)的一種,是一個有包膜、二十面體、單股正鏈RNA病毒,長度約為10,794個鹼基,主要是經由蚊子傳播的蟲媒病毒(vector borne disease),最早在西元1947年於烏干達茲卡森林中的彌猴體內分離出來,而第一位被報導的人類感染者是在1954年的奈及利亞,首次群聚事件發生在1978年的印尼,而2007年在密克羅尼西亞聯邦的雅蒲島爆發的群聚疫情,使此疾病受到注意。
其發病機制一般認為是透過病毒在侵入處附近的樹突細胞(dendritic cells)複製,之後被攜帶至血流和淋巴結。
流行病學
茲卡病毒被發現後,經過了半世紀,大多只在非洲及亞洲發現散發的人類病例,直到2007年在密克羅尼西亞聯邦的雅蒲島爆發群聚疫情,為全球首度於亞洲及非洲以外之地區發生,才對這疾病有比較多的認識。最近一波疫情則是開始於2013年10月的玻里尼西亞等南太平洋島嶼地區,其後在2015年5月,WHO證實巴西東北部出現本土的茲卡病毒感染確診病例,為美洲地區首例,2016年1月,疫情擴增至中、南美洲10餘個國家/地區,包括巴西、哥倫比亞、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墨西哥、巴拉圭、蘇利南、委內瑞拉、宏都拉斯、巴拿馬、法屬馬丁尼克、法屬圭亞那、波多黎各、海地等皆出現本土疫情,因此,茲卡病毒感染症被認為是將會持續擴展到新地區的新興傳染病。
依據基因型別分為亞洲型和非洲型兩種型別,在中非、東南亞和印度等都有發現的紀錄。
傳染窩
目前的直接證據,是過去曾在非洲綠猴(Cercopithecus aethiops)及赤猴(Erythrocebus patas)上分離出病毒,認為是由斑蚊屬的病媒蚊和靈長類動物形成病毒傳播循環,但由於在斑馬、大象、水牛及齧齒類動物都有分離出該病毒,因此詳細病毒傳播過程仍待進一步研究。在2013年發生於波里尼西亞的疫情證實人類為確定的傳染窩之一。
傳染方式
主要是人被帶有茲卡病毒的病媒蚊叮咬,經過約3至7天的潛伏期後(最長可達12天)開始發病。感染者在發病第1天至發病後11天,血液中存在茲卡病毒,此時如再被病媒蚊叮咬,病毒將在病媒蚊體內增殖,經過約15天左右,病毒進入蚊子的唾液腺,就具有傳播病毒的能力,而當牠再叮咬其他健康人時,這一個健康的人就會感染茲卡病毒。由於約有75%的個案無明顯症狀,因此在流行地區有可能經輸血感染,例如玻里尼西亞在流行期間,約有3%的捐血者血品中檢驗出病毒。另外,也有可能母嬰間垂直傳染,並可能會造成胎兒小頭畸形。 此外,有報告顯示茲卡病毒可能透過性行為傳染,有文獻資料指出,茲卡病毒感染症在症狀痊癒後的2週,仍可在感染者的精液中驗出病毒。
臺灣可傳播茲卡病毒的病媒蚊為埃及斑蚊(Aedes aegypti)及白線斑蚊(Aedes albopictus),這2種蚊子均曾有文獻報導在野外捕捉到帶有茲卡病毒的成蚊,因此確定是病媒。其特徵都是身體是黑色的,腳上有白斑。其中埃及斑蚊的胸部背側具有一對似七弦琴的白色縱線及中間一對淡黃色的縱線,喜歡棲息於室內的人工容器,或是人為造成積水的地方;白線斑蚊胸部背側中間有一條白色且明顯的縱紋,比較喜歡棲息於室外。斑蚊一天叮咬人的高峰期約在日出後的1–2小時及日落前的2–3小時,此時外出時要特別留意做好防蚊措施。
臨床症狀
像其他黃病毒感染類似,並不是每一位感染者都有明顯症狀,平均約有25%的感染病例會出現臨床症狀,典型的症狀是發燒(通常是微燒)合併斑丘疹、關節痛(主要是手和腳的小關節)或結膜炎等,其他常見症狀為頭痛、後眼窩痛、厭食、腹痛及噁心等。茲卡病毒感染症之症狀與登革熱相似但較輕微,這些症狀通常在3–12天的潛伏期過後開始,症狀持續約2–7天,常會被忽略或被誤認為登革熱。過去報告多認為茲卡病毒感染症通常不至於造成重症或住院個案,依據流行地區監測資料顯示,曾有少數病例出現神經系統(如Guillain-BarréSyndrome)或免疫系統(如特異性血小板低下性紫斑症,Idiopathic Thrombocytopenic Purpura,ITP)併發症,且有孕婦產下小頭畸形新生兒之案例,惟這些神經異常與感染茲卡病毒之關聯性仍待證實。
預防方法
茲卡病毒感染症主要經由斑蚊叮咬傳染,目前無疫苗可預防,避免病媒蚊叮咬是最重要的預防方法。
1.戶外活動時建議使用經衛生福利部核可、含DEET的防蚊液,並依照標籤指示說明使用。
2.長時間戶外活動時,應穿著長袖衣褲,並可在衣服上噴灑防蚊液,增強保護效果。
3.至流行地區活動時,應選擇裝有紗窗或空調設備的居住場所。
4.清除家戶內外孳生源。
5.如果確診為茲卡病毒感染症,發病期間要待在蚊帳內或室內,避免被蚊子叮咬造成傳染。
6.建議懷孕婦女如無必要應暫緩前往流行地區,若必須前往請做好防蚊措施,如穿著淺色長袖衣褲、皮膚裸露處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等,返國後自主健康監測,如有任何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