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所長信箱

    日期:108-08-12       資料來源:旗津區衛生所       

    高雄市旗津區衛生所所長信箱郵件處理規則與回覆時間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如果您對本所有任何建議或意見,歡迎寄信至chaurdong@yahoo.com.tw反映,在您提供意見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內容:

    1.透過本信箱反映意見時,請務必填寫姓名、電話及電子郵件,以便儘速處理及回覆。

    2.透過電子郵件反映內容,請具體載明(人、事、時、地、物)等資料,以利查證及處理。

    3.反映或建議事項,自電子郵件送出之次日起6個工作日,本所將完成回覆。

    4.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重複來信者,本所依法得不予處理。

    5.對於不實、不理性、謾罵挑釁言論或廣告等信件,本信箱將不予受理。

    :::
    ▲開啟 ▼關閉